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,运动时绝对的(变动性、无条件性),静止是相对
的(稳定性、有条件性);
时间是物质运动过程的持续性和顺序性;
空间是运动的物质的广延性和方位性;
物质的运动具有一定的客观规律。
意识起源的基本环节有三个:第一,由一切物质所具有的反应特性到低级生物的刺激
感应性;第二,由刺激感应的反映形式到动物的感觉和心理;第三,由一般动物的
感觉和心理到人的意识的产生;
意识的本质是人脑的机能,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像;
意识具有能动性,主要表现在意识反映世界是自觉的有目的反映,意识不仅仅反映事
物的现象,而且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。意识可以通过思维操作实现对客观事物的、
超前的观念的改造,指导并通过实践把理想变成现实;
物质决定意识,意识反作用于物质;
主体拥有意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:一是必须拥有人脑,而是必须参与到人类社会实践
中去。
客观规律是事物内部本质的、必然的、稳定的、固有的联系。
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,是不能被改变、创造、消除的。人只能认识规律、尊
重规律、利用规律。
联系具有客观性、普遍性、多样性;
整体与部分的关系。(即系统观)
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;
事物发展的总方向、总趋势是前进的、上升的。
矛盾的对立性与统一性,或称斗争性与同一性(矛盾的基本属性);
矛盾的对立性: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、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;
矛盾的统一性: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,它有两个方面含义:
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,互为前提,共处在一个统一体中,而
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贯通,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。
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,外因是事物的外部矛盾;
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(“两点论”、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”);
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(“重点论”)。
主要矛盾与矛盾的主要方面:主要矛盾反映了复杂事物中诸多矛盾的不平衡性,矛盾的主要方面反映了具体矛盾中矛盾双方的不平衡性;主要矛盾要解决的是工作的重点和关键问题,矛盾的主要方面要解决的是事物的主流、支流和性质的问题。
内外因: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,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,外因
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,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。
“质”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;
“量”是事物的规模、程度、速度以及构成要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
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;
“度”是指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。
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、分享本文
本文标题:20230620:马克思主义哲学概要知识汇编:唯物论、辩证法、认识论、唯物史观
链接地址:https://www.wenmijiayuan.cn//index/article/detail/detail_id/127772.html
版权声明
作者原创,不允许二次传播,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,追究法律责任。
微信客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