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司法局关于省委巡视工作的自查报告
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区司法局高度重视,对照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、省委“十大战略”等贯彻落实情况,坚持刀刃向内,深刻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,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近年来,区司法局在区委、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,坚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推进,成功创建“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”,为全区社会稳定、经济发展、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。
二、存在问题
(一)法治队伍作用发挥不够充分
主要体现在“三支队伍”作用发挥与要求有差距。一是“人民调解员”队伍作用发挥不明显。2022年,全区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1937件,其中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955件,仅占49.3%,这与占全区调解员总数85.7%的村级人民调解员队伍体量不匹配;另一方面人民调解员补贴不高缺少吸引力,难以聘请具有法律知识的高素质对口人才,严重制约了调解工作的开展。二是“村居法律顾问”队伍活动开展成效不显著。虽每月集中开展“村居法律顾问集中服务日”活动,但缺乏创新,不能有效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发挥明显成效,助力企业发展,未能充分发挥律师社会职能作用。三是“法律明白人”队伍宣传方式有待创新。普法宣传方式多使用条幅、咨询等,形式较为传统、单一,针对性不强,缺乏群众喜闻乐见、贴近生活的法治文艺节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