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纪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
按照县委部署要求,本人近期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认真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党内法规,深入开展了自我检视和党性分析。通过学习和思考,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领导干部,在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方面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。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:
一、存在问题
(一)对照学纪方面
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。本人在党纪学习上重视程度仍有不足,学习态度需要进一步端正。尽管积极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集体学习,但多次出现走神现象,无法全身心投入学习中,导致学习效果打折扣。例如,今年参加集体学习的10次会议中,有3次出现走神情况,笔记记录也不够详细,缺乏深入思考和个人理解。自学时间安排不够科学,经常因业务繁忙而忽视学习任务,每周实际用于党纪自学的时间不到计划时间的50%。学习笔记多数仅为简单摘抄,缺少系统性整理和深入感悟。二是学习效率不够高效。在学习方法上较为单一,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,未能全面、深入地掌握党纪知识。例如,在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时,主要以通读为主,缺少深入研读和细致分析,没有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专项条款的学习。此外,未能与其他同志建立有效的交流讨论机制,学习情况无法形成相互促进。今年仅有两次与同事进行党纪学习的交流,未能形成有效的学习共同体,导致学习难以深入。三是知行合一不够到位。在学习与工作之间的融合度方面仍需提高。尽管学习了党纪条文,但在实际工作中未能有效运用。例如,在处理部门内下属违纪事件时,没有充分引用《条例》中的相关规定,导致处理过程存在不规范现象。最近半年内,处理违纪事件时有两次因处理不当而受到主管批评。此外,在日常管理中,对轻微违纪行为重视不够,未能及时提醒和纠正。近期部门内有三次轻微违纪行为未能即时发现和处理。在制定部门规章制度时,没有充分考虑党纪要求,导致部分制度存在漏洞。
(二)对照知纪方面
一是对党纪重要性认识有待提升。在对党纪重要性和严肃性认识上仍有不足,存在轻视心理,缺乏应有的敬畏之心。例如,在某些私人场合谈论工作相关内容时,没有充分意识到这种行为违反了政治纪律。今年发生了两次在非工作场合讨论敏感信息的情况。另外,对一些小节问题不以为然,认为无伤大雅,如不重视工作细节的严肃性。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警惕性不够,有时存在“过得去就行”的心态,导致在一些应严格遵守的细节上有所松懈。二是对党纪内容理解尚不全面。在学习党纪过程中存在选择性学习的问题,未能全面系统地把握党的纪律规定。例如,对廉洁纪律相对重视,但对群众纪律方面的内容关注不够。今年在五次党课学习中,对群众纪律的参与讨论仅占总时间的15%。对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学习不够系统,对一些具体要求理解不够透彻,导致在实际执行时常感到困惑。对生活纪律方面的规定关注不足,错误地认为生活纪律与工作关系不大,缺乏系统学习和严格自律。三是对纪律规矩敏感性有待增强。在践行纪律规矩时,对一些看似小事的问题认识不足,存在麻痹大意的心理。例如,在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上,曾有过两次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私车办理公务的情况,没有充分认识到这是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。这类行为不仅违反了纪律规定,还影响了部门的纪律形象。
(三)对照明纪方面
一是纪律意识有待加强。在纪律意识方面还存在松懈现象,认为只要不触犯原则性问题即可。例如,工作时间处理私事,有过两次长时间接听私人电话的情况。此外,在外下乡调研时,未严格执行签到报备制度,有三次未遵守相关规定。公务活动过程中,有时言行不够严谨,可能影响干部形象,对下属的纪律要求也不够严格,存在“好人主义”倾向,未能起到应有的监督管理作用。二是纪律执行不够严格。对于违纪行为的查处不够有力,存在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”的情况。发现下属有轻微违纪行为时,未能及时进行严肃处理,主要采取“批评教育为主”的方式,再次教育处分力度不足。在处理群众反映的涉及部门工作人员的违规问题时,调查不够深入,对相关问题处理不够坚决。有时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,存在标准把握不严的问题,今年至少有两次接待活动未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。三是表率作用发挥不够。在遵守纪律方面没有很好地发挥表率作用。例如,在公务接待中,有时接待标准不够严格,未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,未能切实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导致廉政建设效果不佳,今年至少有三次未能按时组织分管部门的廉政专题会议,影响工作推进。